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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洱学院工会专职副主席职责
1.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定。在主席领导下积极做好工会各项业务工作,保证工会委员会工作目标的实现。
2.负责起草工会年度工作计划、报告和总结。
3.了解教职工的情况,掌握政策,承上启下,沟通协调,当好参谋,围绕学校和工会中心工作,提出合理化建议,指导和支持各工会小组工作。
4.协助主席做好教职工(工会)代表大会和工会有关会议筹备工作。
5.深入基层,实施送温暖工程,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及各工会小组工作开展情况,认真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。
6.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。工会财务报账事宜。
7.协助工会主席开展民主管理、合理化建议和相关部门具体事宜的联系。
8.协助工会主席组织开展教职工学习培训、各种文体活动。
9.做好教职工、离退休教职工节日慰问、住院看望慰问等工作。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